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杭政办函【2023】33号)已正式发布。新政从2023年5月8日起正式开始实施。《意见》指出,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满足35周岁以下(以下不含本数)、在市区范围落实工作单位,并按规定缴纳社保,即可落户市区。新政市区实施范围为上城区、拱墅区、西湖区(含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)、滨江区、钱塘区、萧山区、余杭区、临平区、富阳区和临安区。
关键词:
Copyright 2000-2021 by www.jiaoyu.rexun.cn all rights reserved
邮箱 : 396 029 142 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