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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9日,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(2023年第29期),其中南阳1批次黄酒因氨基酸态氮检出值不达标,通告为不合格产品。
据通告,该批次不合格黄酒为糯米黄酒,产品规格:2500ml/瓶,酒精度为12%vol,生产日期为2021年1月21日,生产企业为镇平县永兴酒厂,销售企业为南阳市卧龙区安皋镇东方购物广场超市。经抽查,该批次糯米黄酒,氨基酸态氮检出值为0.07g/L,标准规定为不小于0.30g/L。
据悉,镇平县永兴酒厂位于镇平县工业园区玉神路北段,成立于2011年6月,为个人独资企业,出资额50万元人民币,投资人为吕庆芬。
通告指出,氨基酸态氮是黄酒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,黄酒中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口感越醇厚鲜美。氨基酸态氮是黄酒风味的一部分。氨基酸态氮达不到标准规定的要求,主要是由于黄酒发酵周期偏短或用于发酵的酒曲用量添加不当,造成黄酒中的酒体协调性欠佳影响口感。
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,已要求南阳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,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、数量、流向,召回不合格产品,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,分析原因进行整改,并依法予以查处。
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,注意饮食安全,遇到食品安全问题,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,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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